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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内部会议表态支持“二次议价” 业内争议重重
大智慧通讯社独家获悉,国家发改委在周四的医药价格座谈会上,明确表态支持“二次议价”,此举使政策迎来突破点。
一位与会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透露,在会上,发改委提出将改革药品招标方式,应实现带量采购,如不能实现带量采购,应允许医院与企业自行谈判,即允许二次议价。
所谓二次议价,是指医疗机构在实际采购时,在省级招标确定的价格的基础上,与供应商进行“二次谈价”,并通过“二次谈价”来压低实际采购价格。而这在我国并不符合规定,卫生部曾明文规定,“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
本周内,辽宁、成都当地媒体相继报道,两省市开始放开“二次议价”:辽宁省拟尝试进行药品二次议价,以挤压药价水分,解决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问题;与此同时,成都欲在年底前,推开抗生素品种在县级公立医院的“二次议价”,该市卫生局的相关负责人也公开表示“如此大范围的施行二次议价,在全国都是开创性的”。这两则消息又再度引发市场对“二次议价”的争议。
两地政府官方称,二次议价可以挤掉药价水分,还原药价真实性;然而,实际招标负责人却并不这么认为,一药企招标人士表示,“如果放开二次议价,则药品招标存在的实际意义就不大了”。
另一华东地区药企招标人士也认为,二次议价相对于中标价间的差额如何界定,涉及的监管部门较多,很难做到合理,二次议价实施起来比较困难。
事实上,“二次议价”一直以改头换面的形式存在,上海的“闵行模式”、苏州的“常熟模式”都被业界视作“二次议价”。上海市招标办负责人也在一次小型内部会议上表示,“对于二次议价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文章来源:2013-11-23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