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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拟放开部分药品价格 非处方药首当其冲
近日,有消息称发改委发布了拟放开部分药品价格的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显示,发改委有意放开非处方药、非医保目录等药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分析人士指出,发改委的工作思路正在发生变化,从之前调整最高零售价,到逐渐将重点转移到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上。
非处方药、非医保品种首当其冲
据了解,早在今年2月,发改委就已经内部下发征求意见函,拟对低价药、省管OTC、目录外专利药品等实行价格放开。据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消息,在7月中旬最新的征求意见中,药品范围不仅停留在省管OTC等品种上,而是欲将范围拓宽,非处方药、非医保的部分品种的价格都将放开。
根据意见稿,拟放开药品价格的范围,包括医保目录外的中国物质专利药品、医保目录外血液制品、零售药店出售的医保目录非处方药品、医保目录中药品通用名下不报销的药品剂型、国家统一收购的计生药具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5类品种。
若上述5类品种取消政府定价,则将由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供给自主定价。这也就意味着,零售药店的非处方药(医保内、医保外所有品种)、医保外的专利药、血液制品拟全部放开价格。
为了避免价格放开之后药价不断攀升问题,征求意见稿还显示加强对独家产品或具有一定垄断性的药品的重点监测,同时要求各省也制定省管品种的实施方案。据了解,江西已经放开601种省管非处方药(OTC)品种价格,30个重点监控的非处方药品种的价格5跌1升24平,价格总体稳定,市场供应正常。
将探索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此前,有药企负责人指出,政府应适度放开药品价格管制,除对政府统一采购免费提供的免疫规划、疫苗、计生药具等实行政府定价以外,其他药品的价格,可由制定最高零售限价改为制定最低基准价。而此番,发改委的动作更大,部分药品价格直接由市场决定。
针对发改委拟放开部分药品价格的消息,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经先后放开了医保目录中低价药品价格及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由此可见,探索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发改委今年的工作重点。
据媒体报道,在2013年国家发改委医药价格座谈会上,发改委就已经开始酝酿这一工作模式的转变,提出“基准价”这一概念,即通过对药品实施定额医保支付,超额患者自付的管理方式,让药企主动开展价格竞争,形成更为合理的药品价格。今年5月,低价药(化药3元以下、中药5元以下)全部在标准范围内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彼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亦多次强调,“低价药是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探索的先行试点”。
在此前于江苏泰州召开的中国价格协会医药价格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会上,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已经在相关部门形成共识,真正在做的是技术操作层面上如何落实。其还坦承,中成药等调价工作的缓慢正是因为这一工作重心的转移。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人员在一次内部会议上指出,药品价格管理的关键是药品交易价格由市场形成。政府通过事先制定好的价格,给生产者、经营者、医院明确指导,发挥购销主体积极性,节约采购成本。而这个价格是基于市场竞争形成制定的,与医保支付价格密切相关,这个价格发挥的作用是核心作用。
“药价改革最终要走向将定价、招标、报销等紧密结合的形式,关键要体现事先引导、采购主体有积极性、超支自己负担、节约归已等一些特征。”一位医药分析师如是说。
文章来源:2014-07-29 南方日报